中国绿色时报10月23日报道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高子平一家4口人,2002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时,把承包的十几亩坡耕地全种上了优质桃树。“今年桃子每公斤卖到4元钱,我种的360棵桃树,桃子卖了4万多元。”望着自己精心培育的桃树能够年年收获“万金”,高子平喜上眉头。
这是绩溪县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个缩影。绩溪县自2002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来,累计完成各项任务8.78万亩,其中坡耕地造林3.74万亩,荒山荒地造林2.54万亩,封山育林2.5万亩。
涉及全县乡(镇)11个,退耕户36380户,退耕农民127331人。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,给绩溪县带来了较好的经济、社会和生态效益。
首先,通过实施退耕还林,国家每年给予退耕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助。从绩溪县每年发放的退耕补助款推算,平均每位退耕农民每年可获得70元以上的补助,同时每年每亩活立木蓄积约增加0.2立方米,人均可增收82元,合计每年每位退耕农民增收约152元。其次,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减少了农民的低效劳动,可以使农民有时间从事其他产业,有效地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,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力度,推动了全县城镇化进程。
第三,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,有效地改善了绩溪县生态环境,森林覆盖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3个百分点,达到75.4%的水平,水土流失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调节气候、净化空气、防止污染的作用明显加强,进一步实现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。随着工程建设的逐步展开,该工程得到了全县广大退耕农民的热烈拥护。绩溪县瀛洲乡燎原村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前主要以茶叶、土柿子和部分笋竹林为主要家庭收入,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。
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,该村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,单退耕还林一项人均年增加收入650元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全村共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498亩,种植树种全部为天目早竹,目前已全部成林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,亩均产笋干50余公斤,每公斤笋干按20元计算,全村就增收49.8万元,加上竹材出售平均每户约600元,全村合计增收70余万元,每户年均增收2000余元。
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,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延长8年补助的政策实施后,更加坚定了林农对退耕还林的信心。农民开心地说:“退耕还林是最好的政策,利国利民利大家”。如今燎原村有林面积已达11106亩,森林覆盖率达80%,近3年来,这里春、夏没有出现过泥石流、山体滑坡,四季一片碧绿。竹子漫山遍野,光秃秃的荒山变绿了,河岸山沟更加漂亮了,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。
几年来,绩溪县结合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,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先后建成了1.8万亩的笋竹两用林基地,8000亩的山核桃丰产基地及1000亩的油茶基地,同时还建成了以枫香、杨树、桤木等树种为主的生态林基地。如今的绩溪县到处可见一片片的退耕林地,早期的笋竹两用林已开始收益,每亩的产值500元~1500元不等;山核桃也开始逐步进入初果期,更有那成片的杨树林、枫香林,闪动着诱人的绿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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